无房家庭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北京公租房?
按照《关于公租房申请受理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》(京住审字【2012】93号)第六条 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,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执行。
如您对“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”有异议,建议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提供“确属离婚及家庭住房确实困难的书面说明”,街道住保部门(或委托社区工作人员)通过入户调查、邻里访问等核实,由街道住保部门在“确属离婚及家庭住房确实困难的书面说明”上签署意见,并盖章确认,若收入、资产等条件符合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,街道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申请,经区审议后决定是否办理。
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建议,您可以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http://zjw.beijing.gov.cn/,进入政民互动栏目,或者在建委k8凯发推荐官网查询有关政策或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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